近日,敦煌市人民檢察院舉行了國家司法救助金發放儀式,為2名救助申請人(刑事被害人)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1萬元。
發放儀式上,承辦檢察官宣讀了申請國家司法救助決定書,分別為馬某甲、馬某乙發放救助金5000元。
據介紹,國家司法救助金是對申請人家庭的幫扶,不是對被害人的賠償。救助金只能用于家庭生活和生產,不能用于從事違法犯罪活動,救助金的申請有嚴格的限制條件。
檢察機關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,不僅有利于解決被救助人的生活生產困難,讓被救助人切身感受黨和國家的惠民政策,也有助于化解矛盾糾紛、促進社會和諧穩定。
敦煌市人民檢察院將始終秉承執法為民宗旨,把解決群眾困難和保障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,在公平公正處理案件的同時,體現司法溫情和人文關懷。
責任編輯:馬學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