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玉門訊 近期,玉門市人民法院花海法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,想方設法化解糾紛,助力企業渡過難關。
被告玉門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系玉門市花海鎮的一家企業,主要經營牛羊肉冷鏈加工、銷售等業務,在當地是繳稅大戶。今年,因擴大生產經營需要,該公司將舊廠房的改造裝修工程承包給原告甲某,雙方簽訂了《舊廠房改造合同》,合同標的60余萬元。簽訂合同后,原告甲某帶領工人對舊廠房進行了墻面粉刷、地坪鋪設、水電改造等工程。施工期間,被告預付裝修款25萬元。兩個月后工程完工,經雙方結算,扣除質量不合格項目,被告欠原告甲某工程款30余萬元。原告甲某多次催要未果,一紙訴狀告上法庭,要求被告支付裝修費、逾期利息、違約金等合計35萬元?! ?/p>
案件審理中,被告某食品公司的法人陳述:“不是我們不想還錢,主要受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響,企業資金周轉困難,無力一次性還清,能不能再緩一緩。”
通過到被告公司實地查看,辦案法官意識到,被告不但面臨拖欠的工程款,還有違約金、逾期利息等,更重要的是判決履行期限只有一個月左右,以后該企業還有可能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員名單,離破產倒閉也就不遠了。于是,辦案法官反復與雙方溝通,希望原告甲某體諒被告難處,給被告一些時間。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,原告甲某放棄逾期利息和違約金,同意被告分期支付所欠的裝修費。被告承諾6個月內付清案件款。
今年以來,玉門市人民法院在審理涉企案件中,平等保護市場主體,充分運用多種調解手段,助力企業復工復產,堅持以法治思維優化營商環境,為地方經濟平穩健康運行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。
(鮑躍全)
責任編輯:韓蕾